離婚
Divorce
Tell us about the marriage once. Firms quote on the same facts.
這份表格大約需要八分鐘。有些問題涉及私人安排,每一項都會說明律師行為何需要知道。未確定的地方可以如實選擇「未談妥」或「未討論」。
婚姻
你的全名
利益衝突審查用。須與身分證明文件相同。
配偶全名
利益衝突審查用 — 曾代表你配偶的律師行不能代表你。
結婚日期
結婚未滿一年,一般不能提出離婚呈請。
結婚地點
非香港的結婚證書可能需要翻譯或認證。
分居日期
以分居為理由時,須分居滿一年(對方同意)或滿兩年(對方不同意)。仍然同住但已分開生活,亦可填上開始分開生活的日期。
對方是否同意離婚
雙方同意與否,決定程序及收費的範圍。
Section 1 of 4
Firms see the two names and the matter type only, until one confirms it has no conflict and can act for you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