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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

Divorce

Tell us about the marriage once. Firms quote on the same facts.

這份表格大約需要八分鐘。有些問題涉及私人安排,每一項都會說明律師行為何需要知道。未確定的地方可以如實選擇「未談妥」或「未討論」。

婚姻

你的全名

利益衝突審查用。須與身分證明文件相同。

配偶全名

利益衝突審查用 — 曾代表你配偶的律師行不能代表你。

結婚日期

結婚未滿一年,一般不能提出離婚呈請。

結婚地點

非香港的結婚證書可能需要翻譯或認證。

分居日期

以分居為理由時,須分居滿一年(對方同意)或滿兩年(對方不同意)。仍然同住但已分開生活,亦可填上開始分開生活的日期。

對方是否同意離婚

雙方同意與否,決定程序及收費的範圍。

Section 1 of 4

Firms see the two names and the matter type only, until one confirms it has no conflict and can act for you.